4.9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4.9.1 预制舱式储能电站内电池预制舱与其他功能区域的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宜分开设置。
4.9.2 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宜设置在消防设备舱(室)内,或设置在二次设备舱(室)。当设置在二次设备舱(室)时,消防控制设备区域宜与其他设备区域分开布置。
4.9.3 电池预制舱外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舱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每种探测器不应小于2个。探测器应安装在预制舱中间走道顶部,间距不大于4m。
4.9.4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能探测 H 2和CO可燃气体浓度值,测量范围在50%LEL以下,应能设定两级可燃气体浓度动作阈值;
    b)探测器第一级阈值应能在0.1%LEL-5%LEL之间设置,测量误差不应大于0.1%LEL;第二阈值应能在10%LEL~50%LEL之间设置,测量误差不应大于2%LEL;
    c)具有硬接点、RS485等通信接口,可根据气体浓度第一阈值和第二阈值分级响应输出;
    d)响应输出信号同时接入电池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采用防爆技术;f)其他要求还应符合GB15322的相关规定。
4.9.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116和GB50229的相关规定。
4.9.6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在接收到可燃气体告警信号或(和)火灾报警信号后,应根据既定防火和灭火策略,自动启动灭火系统。防火和灭火控制策略宜符合下列要求:
    a)当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第一阈值告警时,由电池管理系统关闭空调、启动风机、跳开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和簇级继电器,并解锁门禁系统;
    b)当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相关信号并满足下列一项条件时,应联动启动灭火系统:
        1)当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第一阈值且一个感温探测器动作且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跳闸;
        2)当一个感温探测器和一个感烟探测器同时动作且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跳闸;
    c)当两个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的可燃气体浓度均达到第二阈值且判断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跳闸时,可根据既定策略启动灭火系统;
    d)当舱级储能变流器断路器拒跳时,由消防远程集中监控中心或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人工远程视频判断火灾,通过消防监控后台远程应急启动灭火系统;
    e)当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启动时,应由电池管理系统联动关闭风机。
4.9.7 火灾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应具备对本站所有消防设备实行监控管理、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查询印及信息上传等功能;
    b)火灾报警信号、故障报警信号和固定自动灭火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上传到集控中心;
    c)集控中心应设置消防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对本地区储能电站全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备实施集中图形显示,实现实时监视、火警处置、故障报警、远程应急操作、设备状态信息显示和查询打印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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